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以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会计年度。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三、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监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会计人员执行其职务时,须使用实名,会计业务发生错误时,应及时改正,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二章 财务管理及基础工作
第一节 凭证的填制及审核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一、原始凭证的管理
1.原始凭证应先详细审核,审核无效或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编制记账凭证和作为登账的依据。
2.费用发票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
3. 差旅费要写明出差地点、办事内容、往返日期、时间等,由财务人员审核,经部门主管并总经理审批。
4.自驾出差驾驶员按费用内容: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分别粘贴,由财务人员审核,经部门主管并总经理审批。
5.原材料等要有材料入库单和供应单位送货通知单,发票上要有采购经办人、仓库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并经总经理审批。
6.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及其它项目发票要附合同,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并经总经理审批。
二、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
1.对所有付款事项都应取得收款人出具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凭据,包括须填写规范,盖有收款人的印章、税务或财政部门印章以及支付款项的事由;
2.购进的物料及其他消耗品的原始凭证,应附入库单;
3.购进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应附合同及固定资产验收单;
4.员工差旅费按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支付,并填附差旅费单报销;
5.支出凭证单据上的实付金额应用大写数字书写,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相符;
6.支付凭证应由相关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后方为有效;
7.各项收入应取得证明收入的依据。
三、记账凭证的编制,除调账、整理、结账等事项外都应附有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提供相应的原始凭证的,应由经办人书面说明并经相关主管证明后,才能编制记账凭证。
四、填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2.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3.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4.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5.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四、记账凭证有下列情况的,视为不合法的凭证,应予以更正:
1.记账凭证根据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的;
2.未依规定程序编制的;
3.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不符的;
4.按规定应记载而未记明的;
5.按规定应由各级人员签字而未经其签字的;
6.其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
第二节 会计账簿的登记要求
一、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并录入记账凭证。
二、由复核人员对记账凭证会计科目的运用是否正确及所依据的原始凭证是否合法进行复核。
三、通过财务软件对复核过的记账凭证进行自动生成会计账簿。
四、各种账簿的首页应列启用单,标明公司名称、会计年度、账簿名称、册次页数、启用日期,并由相关负责人盖章。
五、各种账簿账页的编号,除订本式应按账页顺序编号外,活页式的账簿应按各账户所用的账页顺序编号,年度终了应装订成册。总分类账应在账簿前加目录。
第三节 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般要求
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设置总分类会计科目、明细会计科目及明细项目,明确各科目的核算范围及使用规则,对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进行全面分类核算。
二、各项资产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按取得方式明确各类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各项债权、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认方法。
三、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制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价值摊销方法。
四、会计期末应检查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如有必要,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明确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额的计算方法。
五、各项负债应按不同的债权人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详细记录各项负债的增减变动情况,若为带息负债,应依据负债本金、期限、利率,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各期应承担的利息费用,对于应付未付利息应增加负债的账面价值。
六、每月末各项损益结转至本年利润,年末按照确认的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七、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收入的具体标准,并按照产品的类别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明细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确认当期的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各项费用,并按照成本费用的构成、成本费用的发生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八、各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不得随意变动。如确实需要变动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第四节 财产清查
一、财务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以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类每月盘点一次),对财产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及票据、债权债务、存货、固定资产等。
三、货币资金应在月中不定期清查与月末定期清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核对。每月末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主要存货进行盘点,每月初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核对,年末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查。
第五节 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告在编制前,应保证所有会计事项均已登记入账,会计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会计报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更正:
1.其内容与会计账簿不符的;
2.编造程序或内容有错误的;
3.末经相关人员签字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三、会计报表分月报、季报和年报,月报、季报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月报、季报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四、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 会计档案保管
一、记账凭证应按月编号,并定期装订成册,封面上应详记日期、起迄号码记账凭证张数。
二、会计报告及已记载完毕的会计账簿等档案,应分年编号,妥善保管。
三、会计档案应由专人保管、查阅登记。
四、对财务软件生成的记账凭证、现金银行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应打印装订成册,并进行编号分类保存。
五、各种会计档案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科学严密的保存,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确需查阅或复印的,应报请相关部门领导同意。
六、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在监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工作,销毁清单应永久保存。
第七节 会计电算化
一、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电脑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络、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监审部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二、公司现使用金蝶云星空财务软件,用于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账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三、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金蝶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四、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账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部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一节 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中,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1.为防止隐匿、私自占用、截留资金,未经公司批准不准私自开立资金账;
2.不得出租、出借账户,利用银行账户进行不正当的交易;
3.不得公款私存,或利用公款从事个人股票买卖、期货交易等违法行为。
二、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可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法:
1.银行汇票结算方式
2.支票结算方式
3.汇兑结算方式
4.信用证结算方式
三、票据和印章的管理
1.公司支票、汇票单和汇票申请单等可动用银行存款的凭据一律由公司出纳保管,并有出纳专人购买。所有票据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支票购领要有台账,不得缺号、漏号。作废支票不得撕毁并保存齐全,每张作废支票上写明作废原因。
2.支票签发填写要完整,包括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金额大小写、款项用途等。
3.财务章要由专人负责,每次盖章要详细填列:盖章日期、内容、报送部门、经办人等。严格控制印章外带,如业务需要,要由二人以上同出,并报经总经理审批。
4.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法人章由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所有票据、印章及其他重要证件等下班前必须锁进保险箱。
四、公司按不同的开户银行或账户的性质设立明细账,收支及时登记入账。每月末与开户银行进行存款余额核对,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
五、严格执行银行支票使用的管理制度,预留银行的印鉴要分人专管,不准携带、签发远期支票、空白支票,如确因业务需要则应建立登记制度,按时报账,并应填制登记簿载明相关的信息。收款或者付款以后要在相应单据上盖“银行收迄”或者“银行付迄”章。
六、出纳要及时与银行核对账目,编制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逐笔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进行处理,调整后的余额与银行余额一致。财务负责人应不定期复核余额调节表。对于错票、退票要有详细情况说明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备案。发现汇款退回要及时报告总经理并说明退款原因,重新汇款单据下面附详细情况说明,并注明退款日期、凭证编号、退款单据复印件。
七、现金的使用范围
1.发放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
2.用于各种职工福利补贴;
3.因公出差的差旅费;
4.一千元以内的采购支出;
5.其他应以现金结算的各种支出。
八、现金收付纪律
1.现金的收入、支出、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其他人员不得兼管。
2.每笔现金收付业务,都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只有经过审核签证的凭证出纳才能作为收付款的合法依据,收付款后,出纳要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迄”或“现金付迄”,并据此填制现金收入凭证或现金付出凭证。
3.不能坐支现金,报销申请支付现金的(差旅费报销除外),应填写现金付款单。
4.不得挪用公款,不准收白条抵冲现金,不得借用账户套用现金。
5.严格控制现金付款项目,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
九、现金借款的管理
1.现金借款指: 因公出差、零星采购、备用金等,需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写明借款用途、日期、金额、借款人,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借款要及时与财务结清。
3.外部个人或单位借款原则上不允许借款。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要由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据,写明借款日期、原因、金额、利率、还款日期、加盖借款人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由借款经办人签字,还款保证人签字盖章,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
十、现金的保管
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部根据本公司现金支付情况确定。
2.出纳人员每日终了盘点现金库存,与现金日记账核对相符。
3.每日下班出纳应将现金存入保险柜,认真检查各道门锁。现金未按公司规定存入保险柜的,如发生意外,后果由出纳自负。
十一、付款制度
1.每笔付款必须填写付款申请(分为原材料类、工程类、零星支付、差旅费),付款申请按规定内容填写要齐全(涂改无效),报送各职能部门审查签字,经总经理审批。
2.设备、基建工程付款必须附有项目合同。
3.付款申请上各职能部门要详细写明款项金额。如款项为全额的,则必须提供发票,如为预付款则发票由申请付款经办人负责追回,会计人员要督促业务经办人追回发票。
4.现金支票存根、转账支票存根要注明款项用途。
十二、每笔付款,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二节 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的管理
一、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二、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部办理入账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三节 资本金管理
一、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二、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三、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四、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五、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部门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部门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节 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一、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经业务经办人及主管书面确认的凭据、往来单位签字盖章的凭据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二、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三、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员工的业务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员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五、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第五节 存货的管理
一、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二、存货的计价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上运费、装卸费、合理损耗、加工费等计价;
2.自制的按制造成本计价;
3.委托加工的按耗用材料加运输费、加工费等计价;
4.盘盈的以同类存货价值计价。
三、存货的收发、领退管理
1.外购物资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当日入库,当日验收。材料抵达仓库,由仓库保管员按送货单及采购合同验查品种、规格、数量,并会同质检人员办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开具入库单入库,对不合格的产品应退回。仓库保管员应认真核对入库单、产品种类及数量,核对无误后签收入库,并登记入账。
3.使用部门根据原材料消耗定额,填制领料单并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仓库保管员凭相关人员签字的领料单发料。
4.多领材料,应及时开具红字领料单连同完好材料退库,仓库保管员按入库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四、存货的保管及核算
1.库管员应认真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存货应分类有序堆放,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的安全措施。
2.采用永续盘存制,对于各种原材料,财务部设立金额明细账,仓库保管员设立实物数量账。
3.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根据存货收发领退的相关凭证,审核仓库实物数量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六节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
一、对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用具等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 元以上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列作固定资产。新增的固定资产,需要事先报领导审批。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等费用计价,国外购入的还包括关税等。自建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自制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应及时出具该项在建工程的内部完工验收报告。对于,不需要安装调试等可以立即投入使用的,应在收到货物、投入使用时,即出具内部验收报告。
三、各类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四、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监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监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五、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六、财务部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分类核算,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及净值情况。
七、固定资产修理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修理,日常修理由使用部门负责,大修理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设备的部门审批后执行,并报财务备案。
八、固定资产盘点由财务部、综合部牵头并相互配合,抽调有关人员成立盘点小组,每半年盘点一次以保证账实相符。
九、对盘点出现的问题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使用部门提出盘盈盘亏的原因和责任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批后作出相关处理意见。
十、对于报废的或确实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综合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对其进行清理,并办理相关出售事宜。财务应配合有关部门正确估计报废固定资产残余价值,并监督清理费用的开支,保证变价收入的及时入账。
十一、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4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易耗品。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一次性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十二、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综合部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第七节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
一、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二、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八节 收入管理
一、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二、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九节 成本费用管理
一、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二、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等,其中:
1.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
(1)直接材料可以分为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燃料等。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材料的价值一次全部转移到新生产的产品中去,构成了产品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2)直接人工指在生产中对材料进行直接加工制成产品所耗用的工人的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
2.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3.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按规定折旧率计提的固定资产摊销的费用。
4.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
5.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管理员工工资、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6.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三、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部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十节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一、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1.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3.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二、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后的金额的10%提取,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根据股东会决议,任意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后的金额的5%至10%提取,主要用于公司的员工集体福利支出。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四章 财务监督
一、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公司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二、公司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三、公司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五章 附则
一、集团下属各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报集团财务监审部备案。
二、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江西华交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